21 關於「強行法」和「任意法」之區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強行法與任意法的區分,乃是以「制訂與適用法律者是否恣意為之」作為標準
(B)公法因為保護公益,可等同於強行法
(C)私法不等於任意法
(D)刑法也是公法的一種,是以刑法的規範內容皆為強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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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8), C(111), D(19), E(0) #335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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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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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正確答案是 (C) 私法不等於任意法。
用口語的方式幫你拆解一下這幾個選項為什麼對或錯:
- ✅ (C) 私法不等於任意法:這是正確的。雖然私法(如民法)強調當事人可以自己約定(任意法),但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或弱勢,裡面還是有很多「不能商量」的強行規定。例如:民法規定「不可以拋棄權利能力」或「不可以重婚」,這些就算你跟對方簽合約同意也沒用,法律說不准就是不准。
- ❌ (A):強行法和任意法的標準是看「當事人能不能用自己的意思來決定要不要適用這條法律」,而不是看制定法律的人是不是「恣意(隨便)」制定的。
- ❌ (B):雖然公法通常跟公益有關,所以「大多」是強行法,但並不能直接畫上等號。有些公法程序或細節還是有彈性空間的。
- ❌ (D):刑法確實是公法,也絕大多數是強行規定(你不能跟人約定「殺我不犯法」),但並非「所有內容」都是強行法。例如刑法中的「告訴乃論」罪(像是普通傷害罪、公然侮辱罪),法律把要不要追究的權利交給受害者決定,這就帶有一點任意法的色彩。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3
簡單來說:公法多強行,私法多任意,但兩邊都有例外,不能直接畫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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