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憲法及現行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及副總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於緩刑期間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B)總統、副總統同為人民選舉產生,副總統既非由總統任命,亦不得由總統免職
(C)副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D)由副總統兼任司法、考試或監察三院之院長,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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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4), B(382), C(1869), D(209), E(0) #3311084
統計: A(234), B(382), C(1869), D(209), E(0) #3311084
詳解 (共 5 筆)
#6319014
第 52 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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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1975
(A)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於緩刑期間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 對
(B) 總統、副總統同為人民選舉產生,副總統不得由總統免職。→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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