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下列何者不是目前國民體育法規定的特定體育團體?
(A)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B)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C)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
(D)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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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56), C(164), D(480), E(0) #3362595

詳解 (共 2 筆)

#6278559
正確答案是:(D) 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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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737

正確答案是:(D) 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

? 解析:

根據《國民體育法》第三條第二款的定義,特定體育團體是指:

「具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之全國性體育團體」 。(阿摩線上測驗)

這些團體通常為我國參與國際賽事(如奧運、亞運、世大運、世運等)的代表機構,並接受教育部體育署的輔導與考核。

✅ 各選項分析:

選項 團體名稱 是否為特定體育團體 說明
(A)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 是 田徑為奧運正式項目,協會為國際田徑總會(World Athletics)會員。
(B)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 是 棒球為亞運與奧運項目,協會為世界棒壘球聯盟(WBSC)會員。
(C) 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 ✅ 是 拔河為世界運動會項目,協會為國際拔河總會(TWIF)會員。
(D) 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 ❌ 否 巧固球目前未列入奧運、亞運、世大運或世運等國際賽會的正式比賽項目,協會亦非上述國際體育組織的正式會員。

✅ 結論:

依據現行《國民體育法》的規定,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不符合特定體育團體的資格,故選項 (D)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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