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保證書應載明事項,
不包含下列何者?
(A)保證之內容
(B)負責人姓名
(C)交易日期
(D)製造商之名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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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406), C(30), D(63), E(0) #1771968
統計: A(17), B(406), C(30), D(63), E(0) #1771968
詳解 (共 1 筆)
#4096825
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
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
前項保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商品或服務之名稱、種類、數量,其有製造號碼或批號者,其製造號
碼或批號。
二、保證之內容。
三、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
四、製造商之名稱、地址。
五、由經銷商售出者,經銷商之名稱、地址。
六、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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