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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主計五法暨主財作業法規題庫(選擇題)#1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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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主計五法暨主財作業法規題庫(選擇題)#110191 |
科目:
陸軍聘僱◆電腦、文書、兵籍綜合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主計五法暨主財作業法規題庫(選擇題)#110191
年份:
111年
科目:
陸軍聘僱◆電腦、文書、兵籍綜合
21.帳務中心對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應填製「國防經費退審案件 處理通知單」,逕送支用單位於:
(A)三十日
(B)四十日
(C)五十 日
(D)六十日內辦理申復,並副知其總部(中央單位副知主計局) 及財務中心.財務單位。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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