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幼稚園如分別實施學科課程、活動課程、或核心課程,其課程統整的原則按序分別是
(A)知識、社會、經驗
(B)知識、經驗、社會
(C)知識、經驗、經驗
(D)知識、經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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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0), B(2310), C(225), D(312), E(0) #47707

詳解 (共 6 筆)

#165318

學科課程是以 學科知識為中心(如國語、數學、自然等分科,適合國小高年級以上)

活動課程是以 經驗為中心 (以幼兒生活為主,適合幼稚園孩子)

核心課程是以 社會問題為中心 (適合國小中年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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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83
核心課程(Core Curriculum)
以某一社會主題或是社會問題為中心設計課程,任何學科內容,只要能有助於了解這主題或是問題,皆可成為核心課程的一部分,此課程設計方式稱為核心課程。此課程設計的特點在打破學科界線的課程組織型態,以社會需要、社會問題為組織中心,學科知識只要有助此一主題或問題中心了解,都可成為核心課程的一部分。是有系統的學習社會活動和社會問題,而不是有系統的學習學科知識。學生所處社會充滿許多活動,課程以社會活動為中心,發展兒童從事這些活動的能力,這樣學習才能發揮最大的遷移作用。且這樣的課程設計是師生合作設計與實施的學習活動,教學是透過問題解決的方法,引導學生學習。是兼顧社會需要與學生興趣的課程設計。但限制則在需要花費較長的學習時間,對傳統學校時間表劃分的學習狀態來說是挑戰。且許多學習資源的取得非易事,常需要做實地的參訪、圖書館找資料、旅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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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6362
核心課程:又稱生活中心課程,以某種科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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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
學科課程(知識)、活動課程(經驗)、核心課程(社會)....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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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79
活動課程-經驗
核心課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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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7514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Beane(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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