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有關得標廠商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政府採購法稱此為分包
(B)政府採購法係採「禁止分包」之原則
(C)就其他廠商承包之部分,得標廠商之契約責任即免除,改由其他廠商向機關負契約責任
(D)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押標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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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2), C(1), D(17), E(0) #2570915
統計: A(11), B(2), C(1), D(17), E(0) #2570915
詳解 (共 1 筆)
#4652008
D 為什麼正確啊? 不是保證金嗎?
第66條
得標廠商違反前條規定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
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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