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關於學前特殊教育幼兒之安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醫院和家庭也是學前特殊教育的實施場所
(B)安置年齡應自三歲開始,必要時得延伸至二歲
(C)各主管機關應每二年重新評估安置之適當性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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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6), B(141), C(19), D(187), E(0) #87372

詳解 (共 9 筆)

#560903

另外特殊教育法也有修正

第23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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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99
幼兒教育法100年開始實施,招手兩歲的幼兒,因此特殊幼兒安置也有兩歲,但是招收順序是排最後。
因此這題未來應該有爭議。

100年的新聞:
 
為鼓勵學前特教幼兒接受早期教育,臺北市教育局將從三月一號起,辦理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幼稚園鑑定及安置作業。教育局表示,只要設籍並且居住臺北市,年滿3歲以上尚未滿6歲的身心障礙,或是發展遲緩的幼兒均可報名。特殊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將依幼兒身心障礙程度和適應情形,給予安置普通班、特幼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 家長只要攜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幼兒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到12個行政區的鑑定幼稚園報名,專業教育評估人員將在3月12號起進行教育評估,5月召開安置會議,並且在5月11號前通知家長鑑定及安置結果,被安置學童則要在5月16號到23號到各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教育局強調,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正,今年年滿2歲未滿3歲的幼兒,也可以參加鑑定安置,但是安置班級以集中式特幼班為主,並且依照年齡,以5、4、3、2歲依序安置,最後才會安置2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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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7867

(A)醫院和家庭也是學前特殊教育的實施場所
(B)安置年齡應自三歲開始,必要時得延伸至二歲 應自兩歲開始
(C)各主管機關應每二年重新評估安置之適當性 每一年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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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907

對的 C是改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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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591
C是改一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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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385
特殊教育法(108.4.24) 第10...
(共 58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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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533
關鍵字:必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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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752

題型也得搭配時事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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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89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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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08289
未解鎖
第 10 條 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
(共 55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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