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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商業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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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宜蘭高商101-1-1 高3商業概論_綜34國資#3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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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宜蘭高商101-1-1 高3商業概論_綜34國資#37296 |
科目:
高職◆商業概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宜蘭高商101-1-1 高3商業概論_綜34國資#37296
年份:
101年
科目:
高職◆商業概論
22、關於公司企業的敘述,何者錯誤?
(A)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出資經營,利潤共享、共負損失,對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B)以營利為目的,依公司法登記、組織設立的社團法人之商業企業
(C)可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四種
(D)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中的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擔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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