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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28618 | 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28618

年份:114年

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22借名人甲與出名人乙就A地成立借名登記關係,乙未經甲同意,將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第三人丙。關於當事人間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借名登記契約屬無名契約,出名人有為借名人完成出借名義之義務,故法律性質類似委任契約
(B)乙處分A地行為之效力,依最高法院見解,屬有權處分
(C)甲得對乙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D)假設甲身分為非原住民,A地為原住民保留地,當甲借用乙原住民身分購買A地時,依最高法院見解,應認借名登記契約及買賣契約效力均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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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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