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有關代理人之敘述,何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係屬正確?
(A)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必須共同代理
(B)代理人得任意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C)代理人有二人以上且委任契約訂明必須共同代理,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D)代理權因本人死亡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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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7), B(578), C(5562), D(412), E(0) #362232

詳解 (共 9 筆)

#729491
(A)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必須共同代理  →  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B) 代理人得任意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 須經本人同意
(C)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且委任契約訂明必須共同代理,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 正確
(D) 代理權本人死亡而消滅 → 代理權因本人死亡或其行政程序行為能力喪失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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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696
第 25 條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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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74
法律規定只要有兩個代理人以上都可以單獨代理,
不管你用什麼方法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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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388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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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895
行程法25條:代理人有兩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A)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B)
行程法26條: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或其他行政程序行為能力喪失而消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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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33
行政程序法(民國 102 年 05 月 22 日修正)
第 25 條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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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5400

行政程序法 第 25 條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cf. 民法第168條:共同為之)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私人約定不得變更公法規定)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第 26 條  (代理權恆定原則)

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或其行政程序行為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

或行政機關經裁併或變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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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9485
2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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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2866
C 第 52 條 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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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18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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