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立法委員,已擔任者,由下列何機關解除其公職?
(A)行政院
(B)立法院
(C)監察院
(D)內政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9), B(1218), C(30), D(58), E(0) #409836

詳解 (共 1 筆)

#745224
國籍法二十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國民大會代表由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巿、縣(巿)、鄉(鎮、巿)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巿、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