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成年子丙。丁女已離婚,有一子戊。嗣後,丙、丁結婚。甲、戊之關係為何?
(A)旁系姻親
(B)旁系血親
(C)直系姻親
(D)無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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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6), C(86), D(230), E(0) #3359092
統計: A(30), B(6), C(86), D(230), E(0) #3359092
詳解 (共 3 筆)
#6305788
正確答案是 (D) 無親屬關係。
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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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係的種類:
- 民法上的親屬關係分為血親和姻親。
- 血親:指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和旁系血親(如兄弟姐妹)。
- 姻親:指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親屬關係,包括配偶的直系血親(如公婆、岳父母)和配偶的旁系血親(如大伯、小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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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解析:
- 甲是丙的父親,屬於直系血親一等親。
- 丁是丙的配偶,甲是丁的岳父,屬於直系姻親一等親。
- 戊是丁的兒子,與甲沒有任何血緣或婚姻關係,因此甲與戊之間沒有親屬關係。
故本題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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