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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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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技術士裝修類、技術士裝修類-檢漏人員: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6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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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技術士裝修類、技術士裝修類-檢漏人員: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65397 |
科目:
台水評價◆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技術士裝修類、技術士裝修類-檢漏人員: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65397
年份:
106年
科目:
台水評價◆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22.依自來水法規定,民眾在水質、水量保護區域內染汙水質,經制止不理者,其罰則為何?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B)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百元以下罰金
(C)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D)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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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吳先生
B2 ·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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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自來水法第96條
(共 1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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