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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200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真题及答案#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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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200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真题及答案#11658 |
科目:
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实务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200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真题及答案#11658
年份:
94年
科目:
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实务
22.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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