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將數位照片置於網路上,使網路使用者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地點瀏覽該照片,屬著作權法上之何種行為?
(A)公開播送
(B)公開傳輸
(C)公開上映
(D)公開演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81), B(3681), C(108), D(22), E(1) #137315
統計: A(1281), B(3681), C(108), D(22), E(1) #137315
詳解 (共 6 筆)
#258641
按著作權法上所稱「公開傳輸」者,係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者而言,著作法第3條第1項第10款定有明文。而該等行為以具互動性之電腦或網際網路傳輸型態為其特色,與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等傳統單向傳達著作內容之方式有別,且該條文中所稱「向公眾提供」之要件並不以利用人確有實際傳輸或接收之舉為必要,只要處於可得傳輸或接收之狀態即為已足(參見92年7月9日 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3 條立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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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8446
公開上映:電影
公開播送:電視
公開傳輸:網路
30
0
#414344
公開傳輸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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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933
請問 公開播送是指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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