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第一銀行107年第2次新進人員甄選試題法律常識(含民法、銀行法、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73784
年份:107年
科目:法律常識(民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銀行法)
22.有關「必要共同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B)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不及於全體
(C)共同訴訟人中之一人生有訴訟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原因者,其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效力及於全體
(D)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不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民事訴訟法第 56 條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