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臺灣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企金業務人員 綜合科目:含(1)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2)授信及外匯專業能力#17817
年份:103年
科目:綜合科目-(1)會計學、票據法 、銀行法(2)徵授信專業能力
22.票據法規定票據之變造,其同意變造者,如係簽名在變造前,如何負其責任?
(A)依原有文義負責
(B)依變造文義負責
(C)仍不須負其責任
(D)依推定責任負責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第 16 條1 票據經變造時,簽名在變造...
未解鎖
票據之變造簽名在前者,以原有文義負責。簽...
未解鎖
(B)銀行依本法辦理授信,其期限在一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