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桃園捷運列車運行中斷旅客受困的補償方式為
(A)單程票及團體票:旅客得於 10 日內至車
站詢問處請求退還全部票價
(B)受困 20 分鐘以上,始得發給車票補償
(C)受困時間之計算,係
指旅客受困時起,到自行脫困為止之時間
(D)旅客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受困電梯者,補償標準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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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 B(72), C(61), D(330), E(0) #3067319
統計: A(99), B(72), C(61), D(330), E(0) #3067319
詳解 (共 2 筆)
#6328381
列車運行中斷旅客退費暨受困補償要點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維護旅客權益及提升公司服務品質,依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運送章則(2-PRP-T100-MCS-0001)貳、旅客運送第八條及第九條訂定本要點。
- 本要點所稱運行中斷係指捷運系統發生緊急事故、異常狀況或系統故障致列車運行中斷,經營運單位行控中心確認並發布公告(廣播)之情形。
- 經行控中心發布公告列車運行中斷,依下列方式處理:
- 電子票證及回數票:旅客得於下次進站時至車站詢問處免費更正車票資料;如遭誤扣費用或次數,得於7 日內至車站詢問處請求退費(回數票以購票金額(不含票卡工本費)除以購買次數計算單次金額)。
- 單程票及團體票:旅客得於7日內至車站詢問處請求退還全部票價。
- 行動支付:
(1)「桃捷TICKETS」APP 單程票:旅客得於7 日內至車站詢問處辦理退款。
(2)信用卡、國際行動支付及乘車碼:旅客無須另行處理車票資料。 - 其他車票:
(1)專案聯票之計次車票:旅客得於7日內至車站詢問處請求退還可於本公司使用之全部票價。
(2)效期使用之車票(例如桃捷超值定期票、行政院通勤月票等):旅客得於下次進站時至車站詢問處免費更正車票資料;另得於7 日內至車站詢問處請求發給一次票,一次票以每位旅客1 張為原則。
- 旅客因運行中斷致受困車廂10分鐘以上,除依第3點規定處理外,得依下列標準請求補償:
- 受困10分鐘以上,未滿20分鐘者,發給一次票1張。
- 受困20分鐘以上,未滿40分鐘者,發給一次票2張。
- 受困4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者,發給一次票5張。
- 受困60分鐘以上者,每增加15分鐘,加發一次票3張,未滿15分鐘以15分鐘計。
- 旅客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受困電梯者,補償標準依第4點規定辦理。
- 本要點所指受困時間之計算方式如下:
- 受困車廂時間之計算,係指旅客受困車廂時起,經車站人員協助引導脫困到達車站為止之時間。
- 受困電梯時間之計算,係指旅客受困電梯時起,經車站人員協助引導脫困為止之時間。
- 本要點自公告日起生效,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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