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者,下列何者正確?
(A)議價程序不得免除
(B)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其投標文件無效
(C)不論金額大小,均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D)評選委員會置委員4人,其中外聘專家學者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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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 B(19), C(213), D(24), E(0) #1707619
統計: A(57), B(19), C(213), D(24), E(0) #1707619
詳解 (共 5 筆)
#6628293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者,下列何者正確?
(A) 議價程序不得免除
(A) 議價程序不得免除
最有利標作業手冊第肆點第七項第(一)款
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採最有利標決標辦理者,於評定最有利標後,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即完成決標(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於簽辦過程中,由監辦人員於紀錄上載明「書面審核監辦」字樣),不得於評定最有利標後再洽該廠商議價。如有洽減價之必要,應於招標文件中納入協商措施,俾於評選階段無法評定最有利標時就價格進行協商。招標文件已載明按固定價格或費率給付而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者,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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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其投標文件無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0條第4項
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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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論金額大小,均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政府採購法第56條第3項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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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評選委員會置委員4人,其中外聘專家學者2人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2 條第2款
機關為辦理下列事項,應就各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評定最有利標或向機關首長建議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第1項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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