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者,下列何者正確?
(A)議價程序不得免除
(B)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其投標文件無效
(C)不論金額大小,均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D)評選委員會置委員4人,其中外聘專家學者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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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25), C(178), D(34), E(0) #1869163
統計: A(46), B(25), C(178), D(34), E(0) #1869163
詳解 (共 2 筆)
#4319797
A)議價程序不得免除
議價程序仍不得免除
(B)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其投標文件無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十條
評選最有利標,為利評選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為更深入之瞭解,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
前項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應與評選項目有關;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第一項簡報不得更改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廠商另外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應不納入評選。
(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C)不論金額大小,均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第 56 條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D)評選委員會置委員4人,其中外聘專家學者2人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4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七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
或聘兼之,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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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984
(B)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0 條
評選最有利標,為利評選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為更深入之瞭解,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
前項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應與評選項目有關;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第一項簡報不得更改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廠商另外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應不納入評選。
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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