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新北市國民中學技藝競賽:家政職群201-250#124737
年份:113年
科目:國中技藝-家政職群
223. 使用電鉗時,電鉗夾髮處離頭皮至少要有(A)4 公分(B)2.5 公分 (C)6 公分(D)1.5 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