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以時速100公里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大客車,其前後兩車間之最小行車安全距離為公尺,若為小客車,前後兩車間之最小行車安全距離為公尺。(A)90公尺、50公尺(B)80公尺、50公尺(C)90公尺、60公尺(D)80公尺、6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