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76710 | 科目:保險法規(含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76710

年份:108年

科目:保險法規(含概要)

23 下列關於安定基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只有人身保險業應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 安定基金
(B)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 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二
(C)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清算業務或 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 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D)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填補所有損失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999616
未解鎖
保險法143-3條: 安定基金辦理之事...
(共 1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推薦的詳解#3796688
未解鎖
保險法第 143-1 條 為保障被保險...
(共 2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