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預算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並非行政機關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情形?
(A)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B)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C)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D)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統計: A(1001), B(3747), C(911), D(998), E(0) #1481938
詳解 (共 10 筆)
預算法 第70條
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
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C)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D)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A)
預算法 第79條
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B)
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預算法 第83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有法「追加」,計畫「第二」,其餘都「特別」
第二預備金、追加預算、特別預算要一起記,這三項喜歡混在一起考。
預算法第70條:
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預算法第79條:
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正解(B) 應是追加預算
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預算法第83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簡單說明一下
「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提出的是「追加(歲出)預算」
跟它相對的是「特別預算」,也就是像是發生什麼重大災害,經濟突然受到嚴重損害的那個
第二預備金是「給國家」用的,是編在「總預算」裡面
所以A、C、D就都適用第二預備金
A是「政事需要」,所以不是機關本身的問題
C跟D所說的「計畫」是像是「前瞻計畫」這種由中央擬定的計畫
也並非由機關自己擬定
(B) → 得請求提出追加預算(預算法 第79條)
(A) (C) (D) → 得動用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第70條)
法->重大->計畫、經費
1.追加預算︰法
2.特別預算︰重大(國防緊急、戰爭、經濟、災變)
3.第二預備金︰計畫、經費(政事、事實、業務)p.s.「法」和「重大」同時出現時,以「法」為準,例如︰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追加預算。
給自己用,簡化著記
追加預算
3法律+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
第二預備金
1.都跟計劃有關
2.字頭:原、原、因
(特別,數年政,災,經,急)→(追加,事故,捕列,法律業,機)→(第二,事,業,政(來)臨) 希望有助記憶XD
預算法 第70條(第二,事,業,政(來)臨)
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預算法 第79條(追加,事故,捕列,業,機)
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預算法 第83條(特別,數年政,災,經,急)
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