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出口貨物於「截止收貨日」進倉,但未能依規定時限報關,而仍有補報之必要者:
(A)得於次一工作日上班後一小時內,持自行貼足規費證,且在左下方加蓋「逾時投單」章戳之報單報關
即可,海關亦於當日放行
(B)得於次一工作日上班後中午 12 時以前,持自行貼足規費證,且在左下方加蓋「逾時投單」章戳之報單
報關即可,海關亦於當日放行
(C)得於次三個工作日持自行貼足規費證,且在左下方加蓋「逾時投單」章戳之報單報關即可,海關亦於
當日放行
(D)得於次七個工作日上班後一小時內,持自行貼足規費證,且在左下方加蓋「逾時投單」章戳之報單報
關即可,海關亦於當日放行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目前取消「截止收單」時限,海關不再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