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發現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規定不符,由國外廠商賠償或調換
進口之貨物得予免稅,但應於何時向海關申請?
(A)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 1 個月內申請核辦;如係機器設備,得於安裝就緒試車之翌日起 1 個
月內申請核辦
(B)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 1 個月內申請核辦;如係機器設備,得於安裝就緒試車之翌日起 3 個
月內申請核辦
(C)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 3 個月內申請核辦;如係機器設備,得於安裝就緒試車之翌日起 3 個
月內申請核辦
(D)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 3 個月內申請核辦;如係機器設備,得於安裝就緒試車之翌日起 6 個
月內申請核辦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關稅法 第 51 條 課徵關稅之進口...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關稅法第 51 條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