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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學年度市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 高三第二次複習考 社會考科(命題範圍:公民第三冊、歷史第三冊、地理一二冊)#96468 | 科目:高中(學測,指考)模擬考◆社會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學年度市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 高三第二次複習考 社會考科(命題範圍:公民第三冊、歷史第三冊、地理一二冊)#96468

年份:107年

科目:高中(學測,指考)模擬考◆社會

23. 耀宇用爸爸給的信用卡購買智慧型手機花了三萬多元,該買賣契約效力如何?日後耀宇的爸爸可不可以主張該買賣契約無效,將手機退還並請求電信業者還錢?
(A) 不可以,爸爸給的錢屬於耀宇所有之零用錢,可自由運用
(B) 不可以,18歲之完全行為能力人行為具有完全效力
(C) 可以,因為耀宇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絕承認契約的效力
(D) 可以,耀宇爸爸可主張七天猶豫期無條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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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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