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耀宇用爸爸給的信用卡購買智慧型手機花了三萬多元,該買賣契約效力如何?日後耀宇的爸爸可不可以主張該買賣契約無效,將手機退還並請求電信業者還錢?
(A) 不可以,爸爸給的錢屬於耀宇所有之零用錢,可自由運用
(B) 不可以,18歲之完全行為能力人行為具有完全效力
(C) 可以,因為耀宇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絕承認契約的效力
(D) 可以,耀宇爸爸可主張七天猶豫期無條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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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6), D(2), E(0) #263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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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4705
案是 (C),這意味著儘管耀宇已經滿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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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4740
這是一道關於《民法》中「行為能力」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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