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下列何者非銀行違反法令時,主管機關得為之處分?
(A)限制投資
(B)派員接管
(C)命令提撥一定金額之準備
(D)命令或禁止特定資產之處分或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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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323), C(169), D(18), E(0) #2090063
統計: A(35), B(323), C(169), D(18), E(0) #2090063
詳解 (共 1 筆)
#3646803
銀行法§61-1
一、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
二、停止銀行部分業務。
三、限制投資。
四、命令或禁止特定資產之處分或移轉。
五、命令限期裁撤分支機構或部門。
六、命令銀行解除經理人、職員之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七、解除董事、監察人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八、命令提撥一定金額之準備。
九、其他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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