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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097年 臺北縣97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筆試答案卷家政科1-50#5254 | 科目:教甄◆家庭教育(家政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097年 臺北縣97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筆試答案卷家政科1-50#5254

年份:97年

科目:教甄◆家庭教育(家政科)

23.兒童與少年虐待是指兒童與少年的父母或親友,對幾歲以下的兒童、少年施加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
(A) 3
(B) 6
(C) 12
(D)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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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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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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