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中央警察大學_警佐班第33期(第1、2、3類):憲法#9655 | 科目: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中央警察大學_警佐班第33期(第1、2、3類):憲法#9655

年份:102年

科目: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

23.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之訴訟權,根據司法院釋字第582號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係侵害刑事被告之訴訟權?
(A)將其他共同被告納入人證之法定調查程序
(B)證人須接受被告之詰問
(C)證人未經詰問,其陳述不得作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判斷依據
(D)基於訴訟經濟,共同被告之陳述,得不經詰問,逕採為其他共同被告犯罪事實認定之證據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推薦的詳解#1598269
未解鎖
(D)基於訴訟經濟,共同被告之陳述,得不...
(共 2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0
1
推薦的詳解#1216844
未解鎖
釋字第 582 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
(共 11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推薦的詳解#3117428
未解鎖
請問證人是甲乙丙的哪位?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