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某職能治療師欲再度辦理執業執照時,發現他兩年前忘了辦理歇業手續。依職能治療師法之規定,可對該治 療師進行何種處分?
(A)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其姓名
(C)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認罪協商後可免公告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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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53), B(88), C(523), D(89), E(0) #2183797

詳解 (共 3 筆)

#6473802
1-5萬
忘記辦歇業
無加入工會
違反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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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萬:
虛偽陳述報告
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業務上有違法不正當行為(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停業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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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萬:
秘密洩漏
未取得治療師資格執行業務(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15萬罰金)六個月內畢業生不在此限
違反醫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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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7008
OT法第34條-違反第十條(職治師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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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4963
OT法第34條-違反第10條(職治師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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