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意圖影響某種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者:
(A)是言論自由之表現並無不法
(B)即使是謠言亦無法律責任
(C)可能涉嫌操縱股價而應負民、刑事責任
(D)選項ABC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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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 C(432), D(35), E(0) #3377904

詳解 (共 2 筆)

#7238158
證券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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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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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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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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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8184
1. 題目解析 本題的主題是有關於散布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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