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彰化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_法務人員、法令遵循人員: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111043
年份:111年
科目:綜合科目-民法、票據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23. 銀行每屆營業年度終了,應編製年報,並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配或虧
損撥補之決議及其他經主管機 關指定之項目,於股東會承認後多久內(無股東會之
銀行於董事會通過後多久內),分別報請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
(A)十日
(B)十五日
(C)一個月
(D)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