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收養前,得採行相關措施供決定認
可之參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其他適當之團體或專業人員進行訪視提
出訪視報告及建議
(B)命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間,共同生活期間,對於兒童及少年權利義務之行
使或負擔由收養人為之
(C)命收養人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精神鑑定、藥、酒癮檢測或其他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之
必要事項;其費用,由主管機關負擔
(D)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被遺棄兒童及少年身分資料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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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7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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