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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各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77193 |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各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77193

年份:104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24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2 條規定,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何種地點之規 定?
(A)訂約地
(B)發生地
(C)所在地
(D)行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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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條: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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