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對於「裁量濫用」之行政處分,原則上其救濟程序為何?
(A)只能訴願
(B)直接提出行政訴訟
(C)訴願、再訴願
(D)經訴願後,再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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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77), C(47), D(2490), E(0) #200211

詳解 (共 4 筆)

#379424

自問後請教人自答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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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657

行訴第四條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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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260

這題要打撤銷訴訟,課撤兩種訴訟要先訴願,所以我就選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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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353

裁量濫用不是合法但不當的範圍嗎??

為什麼可以訴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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