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關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之撥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有營業及事業之盈虧,以其自行編造之決算數為準
(B)盈虧撥補應依法定程序辦理;其不依規定者,審計機關應修正之
(C)盈餘分配之程序依序為:填補歷年虧損、分配股息紅利或繳庫盈餘、提列公積、其他依法律應行分配
之事項、未分配盈餘
(D)虧損填補之程序依序為:撥用未分配公積、撥用未分配盈餘、出資填補、折減資本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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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第五十二條 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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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審#51 以審計機關審定數為主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