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甲為排灣族原住民,今年 60 歲;乙為非原住民,今年 55 歲。二人因膝下無子,欲收養 7 歲之非原住民 丙,受理申請之戶政事務所人員,該如何處理?
(A)逕予登記丙取得原住民身分
(B)不受理
(C)報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認定
(D)報請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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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06), C(123), D(17), E(0) #1463560

詳解 (共 1 筆)

#1552347

根據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 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

根據題意: 丙滿七歲,而法規則是規定了兩個條件

1.收養者須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
2.
被收養之非原住民須未滿七歲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 因此
受理申請之戶政事務所人員作不受理決定。phpUFL3iy.jpg#s-63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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