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89758
年份:109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24 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所定有關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依司法院釋字
第767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將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完全排除於得申請藥害救濟範圍之外,與比例原則無違
(B)「常見」、「可預期」之意義,於個案中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加以認定及判斷,司法不
再予以審查
(C)所謂「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雖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但依據一般人民日常生活與語言經
驗,尚非難以理解,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D)藥害救濟之給付對象、要件及不予救濟範圍之事項,屬社會政策立法,立法者自得斟酌國家財力、
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為妥適規定,享有較大之裁量空間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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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67號【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
未解鎖
(A)將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完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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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767:常見、可預期之意義,主管機關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