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圖書館提供民眾使用的視聽錄影節目分級上,應採多少級標示?
(A)三級
(B)四級
(C)五級
(D)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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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89), C(266), D(21), E(0) #2573864

詳解 (共 3 筆)

#4465671

錄影節目帶分下列五級:
一、限制級(簡稱「限」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觀賞。
二、輔導十五歲級(簡稱「輔十五」級):未滿十五歲之人不得觀賞。
三、輔導十二歲級(簡稱「輔十二」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觀賞。
四、保護級(簡稱「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六歲以上未滿
    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
五、普遍級(簡稱「普」級):一般人皆可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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