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下列有關各種法規之優先適用順序,何者正確?
(A) 憲法優先於其他法規,普通法優先於特別法
(B) 法律優先於行政命令,縣法規優先於省法規
(C) 中央法規優先於省單行法規,普通法優先於特別法
(D) 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新法優先於舊法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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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10), C(14), D(59), E(0) #793255
統計: A(7), B(10), C(14), D(59), E(0) #793255
詳解 (共 1 筆)
#1327946
各種法規,往往有相互的關係,其適用的順序為:憲法優先於其他法規,法律優先於行政機關的命令,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新法優先於舊法,中央法規優先於省單行法規,省法規優先於縣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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