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_儲備職員甄選試題_一般人員: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27128
年份:11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24.支票執票人向付款人為付款提示時,關於付款人之審查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付款人對於背書不連續之匯票而付款者,應自負其責
(B)付款人對於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除有惡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認定之責
(C)付款人應以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背書簽名之真偽
(D)支票發行滿一年後,付款人不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