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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自學進修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生活領域#61376 | 科目: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生活領域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自學進修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生活領域#61376

年份:105年

科目: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生活領域

24. 設甲欠乙鉅款,雙方發生糾紛,乙要告甲提起民事訴訟,甲的住所地在高雄市,乙的住 所地在臺北市,乙應向何處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A) 臺北市的管轄法院
(B) 高雄市的管轄法院
(C) 臺中市的管轄法院
(D) 任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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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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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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