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綜合所得稅項目何者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 3%以上時,財政部會按上漲程度調整並公告?①免稅額 ②標準扣除額 ③列舉扣除額 ④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額 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④⑤
(D)①②③④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 B(23), C(357), D(67), E(0) #3035363

詳解 (共 2 筆)

#5689265

所得稅法:
第5條:
1.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以每人全年六萬元為基準。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
3.前項課稅級距之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第5-1條:

1. 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以第十七條規定之金額為基準,其計算調整方式,準用第五條第一項及第四項之規定。
2. 前項扣除額及第五條免稅額之基準,應依所得水準及基本生活變動情形,每三年評估一次。
3
0
#5883800

第5 條
1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以每人全年六萬元為基準。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 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775992
未解鎖
所得稅法 第 5-1 條 綜合所得...
(共 1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