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海關簽發出口報單副本各聯之期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貨物輸出人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駛離出口口岸前申請者,海關應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 駛離出口口岸之翌日起 15 日內簽發之
(B)貨物輸出人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駛離出口口岸後申請者,海關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 15 日內簽發之
(C)輸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貨物,於運入區內,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前申請者,海關應於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之翌日起 15 日內簽發之
(D)輸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貨物,於運入區內,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後申請者,海關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 10 日內簽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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