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 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24902 |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 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24902

年份:104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25 高等法院法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得由高等法院院長調用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法官暫代其職務,期間限制為何?
(A)不得逾 6 個月
(B)不得逾 7 個月
(C)不得逾 8 個月
(D)不得逾 9 個月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