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98年 - 98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刑法#125175
年份:98年
科目:(甄試)警大◆刑法
25. 甲意圖營利,以自家之果園,提供給不特定之人員乙、丙、丁及戊等賭博財物,則甲提供之場地,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係指 (A) 公共場所 (B) 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C) 附連圍繞之土地 (D) 建築物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