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27713
年份:114年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26某外國公司參與我國桃園機場第三期航廈建設工程,簽訂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內容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之相關事項,外國人根據該國際書面協定辦理入國簽證:(A)仍須申請工作許可,始得在臺工作(B)視為工作許可,可在臺工作(C)無須工作許可,可在臺工作(D)不得在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