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關於給付行政措施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B)有法定預算作為依據即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C)應以法律規定
(D)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統計: A(118), B(325), C(1196), D(6123), E(0) #2032532
詳解 (共 8 筆)
釋字614
憲法上之法律保留原則乃現代法治國原則之具體表現,不僅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給付行政措施如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固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
釋字443算是蠻重要的一個釋字,解釋「層級化法律保留」之規則:
憲法所定人民之自由及權利範圍甚廣,凡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保障。惟並非一切自由及權利均無分軒輊受憲法毫無差別之保障:關於人民身體之自由,憲法第八條規定即較為詳盡,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1憲法保留),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參照本院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理由書),而憲法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之各種自由及權利,則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條件下,得以法律限制之(2絕對法律保留)。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3相對法律保留),與所謂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4非屬法律保留)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整理**
憲法保留: 人民身體自由
絕對法律保留: 剝奪人民生命、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
相對法律保留: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給付行政(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非屬法律保留: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26 關於給付行政措施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給付行政措施,屬低密度法律保留。 根據釋字第443號 解釋:「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 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 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B)有法定預算作為依據即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C)應以法律規定
給付行政為低密度法律保留,非一律應以法律規定
(D)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